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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牧协谈的基本原理
作者:真耶稣教会网    来源:真耶稣教会网    2011-12-21 12:00:19   浏览:10470
1、确立真神的存在与主权(罗11:36;罗1:18—25)
2、确立圣经的权柄与功能(提后3:15—17;赛8:20)
3、确立人类的地位与价值(创1:26—28)
4、解决人类的罪性与罪行(弗2:1—10,11--22)
5、确信真神的慈爱与怜悯(耶29:11;太12:20;罗8:28)
    6、完成神对人永世的计划(约14:2—3)
1、希腊的阶梯式-----思想家
2、佛教的递减式-----修行家
3、将功折罪方法-----慈善家
4、十架的代赎法(彼前1:18—21)
1、权威式的指示法----传统直接指示法
①特色:以协谈者为中心,严格的教导与直接纠正(箴27:5)。
缺点:只见问题表面症结,会流于武断,易遭反弹,结果适得其反。
③适合很老练、洞察力强、够权威,能使人折服或神赐与特别使命的协谈者。如:主耶稣(太23:),施洗约翰(路3:7—14),保罗(加2:11—18)。
2、诉式的自导法
特色:以来谈者为中心,鼓励倾诉,增加了解,帮助来谈者理解自己的问题,作自我的决定和选择。
②限制:协谈者被动,不能积极有效的解决来谈者的问题,易导致放任、自甘墮落。如以利二子(撒上2:22---25,29)。
       适合于来谈者洞察力敏锐,意志力坚强者。如彼得(路22:60—62)。
3、折衷式的开导法
能够充份的了解实情,清楚各方的反应,然后再明白指出问题之所在。
②能避免撕破对方假面具的难堪,而且能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法。如拿单先知(撒下12:1—15)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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